当前位置:炮文屋>书库>都市生活>诸天:从斗罗开始幻象具现化> 第526章 525路遇韩非(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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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6章 525路遇韩非(四)

  第526章 525.路遇韩非(四)
  “咯嗒……”
  “咯嗒……”
  “咯嗒……”
  林间的小路上,错落有致却又稍显清脆的马蹄声响起,引起了不远处,酒肆中的老板的注意。
  循声望去。
  只见林荫。
  不见人影。
  不过,这位酒肆的老板并不着急,只是在看了一眼之后,就收回了目光,继续翻着手上的账本,顺便,用余光瞥着那边,虽说跟他这里没有其他的客人也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就是了。
  客流量很大。
  他没有精力挽留这一位客人。
  客流量很小。
  他会尽所能的留下这位客人。
  客流量归零。
  爱咋地咋地,赶紧毁灭算了。
  这就是人性。
  前者是为了赚大钱而放弃小钱,比起分摊精力挽留一位自己吃不下的客人,不如招待好现有的这些顾客,中者是为了尽可能的获利,蚊子腿再小也是肉,来一个客人就能减少一些成本的损失,来的越多,赚得也就越多,既然无法从货物的质量上决胜,那就只好从态度上赚钱了,后者则是典型的摆烂做法,反正都没有客人了,来就来,不来的话就拉倒。
  另外,酒肆也很少靠这种路过的行人买酒而赚钱。
  大部分酒肆都有固定的销售渠道。
  另外,碍于当前时代的酿酒技术。
  纯粮造。
  能酿酒的都不是一般人。
  因为一般人搞不到那么多的粮食。
  所以,酒这种东西,从来不愁卖。
  随着马蹄声越来越响亮,骑马的人和其胯下的良驹,也终于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从林荫中走出,露出了真容,赫然是一位身穿紫色常服的儒雅俊秀青年,与一匹纯白色的千里宝驹。
  见此,算账的掌柜先是一惊,随后就失去了兴趣。
  惊的是来者的身份不凡。
  不管是那身紫色的常服,还是那匹浑身上下没有一点杂色,放眼望去,雪白雪白的良驹,都不是一般人能搞到的东西,甚至说有钱都不行,因为很多东西是不会放在市面上流通的。
  以那身紫色的常服为例。
  朱紫朱紫。
  大红大紫。
  在没有化学染料的时代。
  紫色,可以说是最难得的颜色了。
  甚至说,在某些地方还有一寸布,一寸金的说法。
  只说这一身衣物。
  就能让一户富裕的人家破产。
  而能以此为常服,不惜奔波者,说明这件衣服在人家眼里根本不算什么,脏了换一套就是,并不把这件衣服当成宝贝,也不会在意这件衣服的价值,从侧面说明了此人的家财万贯。
  但要说衣服只能证明来者有钱。
  而有钱在这个世道是没用的。
  那么,来者胯下的这匹马,则证明了来者是权贵。
  自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之后。
  天下各国皆意识到了骑兵的重要性。
  来去如风。
  机动力极强。
  配上战车和骑手,在战场上更是可以横冲直撞,势不可挡,可以说是一个活生生的移动堡垒。
  更是以此衍生出了种种名词。
  比如说千乘之国。
  意思是能凑出来一千辆战车的国家。
  寓意着这个国家的军事力量。
  因此,在当下这个战火纷飞的时代,战马与弓弩、铠甲、矛戈一直是所有国家的管制性物品。
  常人根本没办法获取。
  只有军方,才拥有大量的战马。
  但话又说来了,因为战马本身的高额损耗率,除了通天的关系外,军方几乎不可能外流战马。
  首先,打一场仗,战马必然要死一批。
  除非不用骑兵。
  这就导致战马的数量始终上不去。
  因为损耗大于自产。
  其次,在马蹄铁还没被发明出来的这个时代,马蹄是有磨损概率的,骑兵的机动性需要依靠战马的奔跑,而马蹄上的角质层会被逐渐磨损,即便可以后天生长,也会在诸国高强度的作战下,来不及生长,发生各种意外病变。
  比如说跑着跑着。
  忽然有一根木刺扎进去了。
  那么,不好意思,这匹战马就废了。
  可以回收利用。
  但想要再上战场,怕是很难很难。
  值得一提:回收利用,就是军方对于这些废掉的战马统一的处理方式,具体的做法就是把这些公马和母马关在一起,再喂一些催情药,让它们生下小马,这样也能减少战马的需求,虽说要等些时日,因为小马不可能刚出生就上战场,但只要这个循环建立起来了,哪怕是杯水车薪,也总能减少一些外购的负担。
  不然,大家都有骑兵。
  就你没有。
  那大家自然是可着劲的欺负你。
  而你要是想组建骑兵,就只能从边境大国的手里溢价购买,赵国之所以能跟秦国抗衡,哪怕到了秦灭六国的时候,秦国也无法击败李牧,甚至说,李牧就像是如鲠在喉的那根鱼刺一样,扎的秦国上下不能,最后还是靠收买郭开这个战神把李牧搞死了,这才赢的,靠的就是赵国的边骑,也可以说是赵边骑,跟秦锐士、魏武卒、齐技击一个档次的精锐部队,而赵边骑之所以这么强,就是因为他们靠近草原,他们缺战马了就可以去草原上抢,抢到的也往往是最强壮的一批战马,那些淘汰下来的战马,自然也就可以出口转内销。
  在赵国的发家史中。
  战马,是不可忽略的深刻一笔。
  因此,只要你的产出跟不上损耗,你就只能低头。
  大价钱从外面购买战马。
  以此补充自身军事力量上的不足。
  最后,战马本身的开销极大,一匹好马吃的比人吃的都好,该有的鸡蛋和草料是一个不能缺,不然,长期奔袭下来,战马也会身体亏空。
  在战场上的折损也就那么回事了。
  战马本身的磨损也不是不能接受。
  但要是因为草料跟不上的问题减员,是个将军都会拔刀杀人,因为骑兵没了战马就真的啥都没了,而战马没了骑兵还可以重新培养骑兵。
  虽说也有驽马一说。
  也就是负责拉扯的马。
  跑不快。
  但驽马跟战马的区别一看便知。
  战马的身上有一种野性。
  而且,全是公的。
  驽马的话,大部分是母的,比较温顺。
  另外,驽马走路,头是有些往下垂的。
  而战马走路始终是往上扬,好似要化龙飞天一样。
  因此,能搞到战马的人,跟军方肯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,这在当下,就是一种权力的代表,因为不是谁都能跟这个暴力机构扯上关系的。
  而像这位紫衣公子胯下的骏马。
  通体纯白,没有杂色。
  哪怕是军队里的那些将军,也不敢说能做到标配。
  因为杂色的战马很常见,但纯色的战马极其稀少。
  要么是纯黑,黑的发亮。
  要么是纯白,白的耀眼。
  反正都不是有点小权能得到的东西。
  而两者加起来。
  大富大贵加大权大利。
  怕是只有那些王侯将相及他们的子嗣能符合标准。
  所以,问题就来了:这样一位贵公子会买酒喝吗?
  他这个路边摊什么档次啊?
  自己心里没点数?
  不是他的潜在客人好吧?
  “买酒!”
  马蹄声渐止。停至酒肆前。
  气质儒雅,但一开口就把所有的气质全部破坏,看上去活脱脱一个酒鬼模样的紫衣青年,自马背上翻身而落,说出了一句让这间酒肆的老板大脑瞬间宕机的话,随后,似乎是注意到了老板的失神,紫衣青年把双手往桌面上一放,郑重强调道:“要好酒,你这里有吗?”
  “呃……这位公子……”酒肆的老板摆摆手,酒的话,他这里当然有,没有的话还开什么酒肆,但要说有什么美酒,显然也不至于,为了避免误会,他还是解释道:“我们这里没有名贵的酒,只有自酿的烈酒,如果公子您能接受,或许……可能……勉强算得上好酒?”
  此言非虚。
  但不乏自谦的成分。
  烈酒往往供应于军方,因为大部分士卒都喜欢喝。
  相反。
  那种软绵绵的酒才是权贵喝的。
  所谓醉生梦死,就是这个道理。
  因此,在这个老板粗糙的以貌取人的技术下,他不认为面前这个贵公子是一个能接受烈酒的人,至于那些普通的酒水,也就是软绵绵的美酒,他手里没有那个秘方,也不可能酿造。
  所以,解释清楚。
  也好避免被日后找麻烦。
  不过,这位紫衣青年却眼神一亮。
  饶有兴致的追问道:“有多烈?”
  “嗯……喝下去就像是吞刀子一样。”
  “喇嗓子。”
  “落入腹中似火烧。”
  眼见似乎有戏,这间酒肆的老板瞬间推翻了自己之前的推测,顺便在脑海中给了之前的自己两个大嘴巴子,告诫自己不要以貌取人,随后,从里屋捧出来两个酒坛,示意对方观看。
  紫衣青年也没客气。
  揉了揉鼻子。
  凑上前。
  隔着红色的封皮,闻了闻。
  似乎是嗅到了坛中的香气。
  腹中酒虫作祟。
  以至于不自觉的靠前,似乎要撕开封皮好好品尝。
  吓的酒肆老板连忙伸手护住酒坛。
  用行动示意对方冷静点。
  虽说这种大人物能随手碾死他,但根据他的观察,这位大人物显然是喜欢他家的烈酒并且偏向于讲理的,只要他不把话说的太直白,不漫天要价,这位大人物是不太会跟他动怒的。
  不过,经过这个酒肆老板的阻拦。
  这位紫衣青年也意识到了问题所在。
  不好意思的笑了笑。
  下意识伸手,放入宽大的袖中,摸了摸内部夹层。
  然后,整个人都僵住了。
  不信邪的又摸了摸。
  甚至抬起手臂抖了抖。
  这才在酒肆老板疑惑的目光中,尴尬的解释道:“之前我肚子饿了,去钓鱼……钓起了一条大鱼,没想到,不慎被大鱼扯进了河里……总之,鱼跑了,钱囊也丢了……您看能不能?”
  不是?
  大哥!
  我看你也是个体面人!
  权贵子弟!
  两坛烈酒,莫非你让我白送你?
  玩呢?
  讲真,酒肆的老板都惊呆了,但拒绝的话属实说不出来,因为拒绝的话必然是难听的,这也就意味着很可能伤到对方颜面,引来对方的报复,但要说白送,这个账是真的没法记,他背后也有要喂饱的关系,不可能白送利益。
  因此,他下意识抱住了两坛烈酒。
  然后,就被光芒晃住了眼。
  “您看,拿这个付钱行不行?”
  紫衣青年不知何时摘下了一块金镶玉的项链,中间甚至镶嵌了一块蓝宝石,蔚蓝澄澈如镜,甚至连用于佩戴的丝线都是金线编制而成,可以说是极尽奢华,一看就是有特殊的含义。
  也让抱着酒坛的老板松了口气。
  他不怕别人拿东西抵账。
  也不怕用这种贵重的东西抵账。
  几坛烈酒才多少钱?
  一两金子。
  不了的。
  而这条项链值多少钱?
  他不清楚。
  反正上面的那些黄金够把他的这家酒肆买下来了。
  拴着金线的玉环和中间的那块宝石。
  无一不在说明这东西的价值所在。
  因此,他敢打赌,用不了一个月,就会有人从他手里取回这条项链,这条项链也一定会物归原主,他之前的担忧,自然也是没有必要的。
  所以,酒肆的老板放开了手。
  态度谦卑。
  连声应道:“够了够了,买小的这家酒肆都够了……”
  “那行。”
  “给我来两坛烈酒。”
  “一坛给我。”
  “把这几个葫芦装满。”
  “另一坛给它。”
  紫衣青年如此说着,指指身后的白马。
  不过,还没等酒肆的老板应下。
  另一阵马蹄声便忽然响起。
  一匹好似从地狱中走出来的战马,拉着拖车狂奔而至,甚至还相当骚的玩了个甩尾漂移急停。
  声音也自骑在这匹战马的马背上的青年口中吐出。
  “这位朋友的酒,我请了。”
  “顺便也给我来一壶尝尝。”
  青年翻身而落,快步走到桌前,看了一眼桌上的项链,相当明显的叹了口气,用食指敲了一下桌子,刹那间,木质的桌子就变成了金质!
  以至于在场的所有人同时一愣。
  哪怕是拖车里的惊鲵也不例外。
  “神……神仙老爷?”
  “不,不是老爷,是神仙爷爷!”
  “神仙爷爷您显灵了?”
  酒肆的老板当即跪地,俯首膜拜。
  点石成金。
  这不是神仙是什么?
  还有那匹马。
  石头做的。
  他眼睛又不瞎。
  看的是清清楚楚。
  难不成,他家的酒已经好喝到了让神仙都下凡了?
  是不是可以改名叫神仙醉了?
  “那就多谢这位兄弟了。”
  “我叫韩非。”
  “不知兄弟高姓大名?”
  韩非,也就是紫衣青年,并没有表现出什么被震骇的姿态,虽说他刚刚确实被惊到了一瞬间。
  拱手。
  行了个儒家礼。
  而后,相当有礼貌的问询道。
  “我吗?”
  “我叫叶擎苍。”
  “叶是树叶的叶。”
  “擎苍,解释起来可能有点麻烦,反正就是苍鹰。”
  “很高兴认识你。”
  叶擎苍伸出手,韩非也若有所思的收回了礼仪,同样伸出手,和叶擎苍握了握,而后随着叶擎苍的松开而放下了手,不无疑惑的笑道:“叶兄这是要前往何方啊,如果不着急的话,再往前不远,就是我的家,容我招待一下?”
  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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